土地縣市 臺南市 安定區
使用分區 鄉村區
面積 422 坪
土地類別 各縣市可開發土地
面積 400 坪
使用分區 一般農業區
面積 902 坪
使用分區 一般農甲建
面積 782 坪
使用分區 住宅區
面積 530 坪
面積 342 坪
面積 254 坪
面積 127 坪
面積 369 坪
面積 272 坪
面積 260 坪
面積 87 坪